关于201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265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离校退宿各项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及协和学院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

1.协和学院毕业生:6月20日结算水电费,6月21日—22日宿舍财产清点、离校单盖章,6月25日全部离校。

2.本部毕业生:6月20日结算水电费,6月21日—25日宿舍财产清点、离校单盖章,6月28日全部离校。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

原则上协和学院按照分系集中办理,本部本科生和研究生按照分学院集中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请学院毕业生负责人提供一份住宿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容包含宿舍号、姓名、学号、押金、备注,并收齐每生10元押金(仓山校区的除14、15号楼外,其他楼无需交押金),于6月19日之前统一交到所住公寓楼的楼管员,并开具押金条(一式三联)。

2.请学院毕业生负责人于6月19日之前携带押金条(第二联)及一份住宿毕业生名单(宿舍号、姓名、学号,人数统计),若有未住宿毕业生则也需一份未住宿毕业生名单(姓名、学号,人数统计),旗山校区的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榕苑4号楼架空层,电话:22867633;仓山校区的到仓山校区管理服务中心宿舍与教室管理部,地址:高区1号楼对面,联系电话:83465323,预约宿舍财产清点时间。

3.根据预约时间,由学院毕业生负责人、楼管员共同清点宿舍财产,并填写《学生宿舍财产清点单》。宿舍财产丢失及玻璃破损的需照价赔偿,宿舍有自行安装空调的,应自行拆走空调,安装空调时打下的玻璃洞或墙壁洞须自行恢复原貌,若无法自行恢复的可交相应的费用,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派人予以恢复原貌。赔偿款和空调洞修复款交给楼管员,楼管员填写《毕业生退宿财产赔偿汇总表》上交中心财务。

4.宿舍财产清点后次日,毕业生负责人持《离校单》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5.毕业生离校时,请将宿舍钥匙交给最后一个离宿的同学,最后一个离宿的毕业生交回全部宿舍钥匙、检查宿舍财产完好,楼管员即退回押金。若学生宿舍有加装挂锁的可自行带走挂锁;若加装防盗锁的则不可拆除(拆除会破坏宿舍门),并将防盗锁钥匙交给楼管员。

三、个别毕业生推迟离校情况处理

个别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推迟离校的,应在6月19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并随带个人相关证件和住宿押金500元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集中住宿登记手续。住宿期间每天收取住宿费含水电费10元,从住宿押金中扣取。

四、请各学院加强毕业生爱护公共财产教育和管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