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1181

 

各单位:

兹定于2014年6月23日至7月14日为教职工办理2014年度住房货币补贴,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已购公有住房面积未达标,未领取差额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包括1998年12月1日后去世未领取住房补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有住房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逾期的来年办理。

另外,根据学校规定,本校集体所有制退休人员可以办理住房货币补贴。具体要求条件:1、2013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2、工资是校内发放,包括资产经营公司(原经济开发公司)、后勤服务集团和校内有关单位(1998年12月1日前工资在册的);3、未享受公有住房、无参加集资建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已购公有住房面积未达标的人员。

住房补贴申请表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住房保障”栏中下载。申请表中工龄和职称由校人事处填写。

办理时间:2014年6月23日---7月14日到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住房补贴申报材料于2014年8月29日前交到公有住房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83465309 22867586

公有住房管理科办公地点:仓山校区(原后勤集团办公室2楼)、旗山校区行政楼东附属楼204室

领取住房补贴须交材料.doc

后勤管理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