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办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14-12-02浏览次数:153

2015年1月将有部分研究生毕业离校,现将学生宿舍财产清点和离校单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请学院毕业生负责人提供一份住宿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容包含宿舍号、姓名、学号、押金、备注,收齐宿舍财产押金200元/间,于12月20日之前统一交到所住公寓楼的楼管员,并开具押金条(一式三联)。

2、请学院毕业生负责人于12月21日之前携带押金条(第二联)及一份住宿毕业生名单(宿舍号、姓名、学号),若有未住宿毕业生则也需一份未住宿毕业生名单(姓名、学号),旗山校区的到榕苑4号楼架空层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22867633;仓山校区的到高区1号楼对面办公室,联系电话:83465323。

3、12月22日(旗山),12月23日(仓山)毕业生负责人持“离校单”到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4、毕业生离校时,请将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交回楼管处,及时结算宿舍水电费,配合楼管员共同清点宿舍财产,并填写“学生宿舍财产清点单”。宿舍财产丢失及玻璃破损的需照价赔偿,赔偿款交给楼管员,楼管员填写“毕业生退宿财产赔偿汇总表”后统一上交。待钥匙、遥控器归还及财产清点完毕无误后,楼管员即退回押金。若学生宿舍有加装挂锁的可自行带走挂锁;若加装防盗锁的则不可拆除(拆除会破坏宿舍门),并将防盗锁钥匙交给楼管员。 

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