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对申请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截止2021年3月18日,全校共有11位申请对象符合学校公有住房保障条件,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5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后勤管理处或校纪委办公室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22867588;校纪委办公室22867115。
特此公示。
附:(2021.3.30)符合学校公有住房申请条件人员配租名单.doc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