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闽机管综[2023]31号文件《关于开展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学院、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按文件要求申购报名。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材料交到旗山校区行政楼二楼公有住房管理科224室(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588),逾期不予受理。
后勤管理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31号)
通知文件链接:http://jgswglj.fujian.gov.cn/yw/zfbz/202303/t20230301_61233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