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单位务必将省直限价房二期申购配售通知向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干部职工传达到位。符合条件的老师按文件要求补充提交申购材料,并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材料交到旗山校区行政楼二楼224室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588),逾期不予受理。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文件链接:
http://jgswglj.fujian.gov.cn/zwxx_37327/gzdt/202304/t20230411_6147324.htm)
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31号)(通知文件链接:http://jgswglj.fujian.gov.cn/yw/zfbz/202303/t20230301_61233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