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车点洗车服务
二、项目概况: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洗车点坐落于施学共楼北侧,总面积302㎡平方米。该洗车点为服务保障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本校教职工,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洗车服务供应商。
三、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
四、采购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五、联系人:陈老师
六、联系方式:0591-22867629
七、采购清单
(一)服务内容:
洗车服务,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美容与维修。除采供双方在服务期内对上述场所用途另有书面约定外,服务供应商不得任意改变该场所用途(超范围经营)。经营项目需依法合规,与校园环境相协调,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服务要求:
1.七座以下车辆实行限价服务,洗车费不高于20元/辆·次,超过该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方。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采用综合评价方式确定中标方。评分内容包括七座以下车辆单次洗车费报价、七座以上车辆单次洗车费报价、报名人资质、人员配备情况、维修保养费用、汽车用品销售等内容(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占40分,其他服务响应材料占60分)。
2.七座以上车辆洗车费及汽车美容、维修等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其价格与质量应公平、公正,不得高于其同类服务行业市场价格。
3.该项目场所已建成,经营服务所需设备由中标方提供。
4.本项目采购方无需向中标方付款,中标方应自行与车主结算费用,自负盈亏。
(三)费用收取: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0.00,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以转账形式向采购方缴纳,待合同期满且中标供应商无违约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退出该场所后凭收据由服务采购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方每年应向服务采购方缴纳¥18120.00作为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每半年缴费一次,先缴后用。
3.经营产生的用水用电量按实,单价按当地自来水公司和供电部门规定收取。
(四)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单位资格要求: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售后及其他服务要求:采购方不参与中标方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评估和监督,同时向中标方提供合理化建议。若出现违约行为,采购方有权对其按违约行为处理。
八、报名及递交材料:
1.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本项目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自然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次洗车费报价及其他拓展业务材料等内容。其中营业执照应具备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因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若未提供该项材料视为全部响应)、报价表(参考附件)等。
5.所有报名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直接参与报名的签字并盖手印,复印件需标明“与原件一致”,材料(壹份)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手印)。
6.意向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密封盖章后于公告期内顺丰快递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后勤服务集团商贸服务中心。快递签收截止于本项目采购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629。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