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学校公有住房申请条件人员配租公示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10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对申请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截止2021819日,全校共有17位申请对象(其中包含1家二级单位)符合学校公有住房保障条件,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91-202197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后勤管理处或校纪委办公室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22867588;校纪委办公室22867115

特此公示。

 

附:福建师范大学符合申请公有住房教职员工配租名单.doc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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