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对申请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截止2023年6月29日,全校共有66位申请对象符合学校公有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后勤管理处或校纪委办公室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22867588;校纪委办公室22867115。
特此公示。
附:福建师范大学符合申请公有住房教职员工名单
后勤管理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