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勤通〔2018〕14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离校退宿各项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及协和学院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1《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表》。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
校本部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行分学院集中办理原则,协和学院实行分系集中办理原则。具体流程详见附表2《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本科生)》,附表3《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研究生)》。
三、个别毕业生推迟离校情况处理
1.旗山校区:毕业生应按时文明离校退宿,个别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推迟离校的(原则上推迟离校时间不超过两周),应在6月19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随带个人相关证件和住宿押金500元,到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临时集中住宿登记手续,地址:桂苑5号楼架空层。住宿期间的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5元/天·床(6人间,含水电费),从住宿押金中扣取。
2.仓山校区:仓山校区计划在暑期对部分宿舍楼进行水管改造,原则上不安排毕业生推迟离校住宿。
四、升学本校的毕业生申请暑期临时住宿的情况处理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本科生升学硕士生、硕士生升学博士生),暑期需提前入校住宿的,应在6月19日之前到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临时住宿审批表(个人)》,经程序审批后安排临时短期住宿。住宿期间收费标准同上。
请各学院加强毕业生爱护公共财产教育和管理,共同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表1: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表.doc(点击下载)
附表2: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本科生).doc(点击下载)
附表3: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研究生).doc(点击下载)
附表4:毕业生住宿押金退还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