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自管楼宇场所物业服务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652

各单位:

根据学校物业服务外购工作部署,现需对各单位自管楼宇、场所情况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对《仓旗两校区各单位自管楼宇场所清单》(附表1)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实情况如实填写反馈(附表2)。同时,填报好本单位自管楼宇、场所的物业服务情况(附表2)。(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所负责的物业管理楼宇、场所不在填报范围内)。

请各单位于615日前将以上两项摸底内容电子版发送至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邮箱:hqgy@fjnu.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2841997)。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仓山、旗山校区各单位自管楼宇场所清单.doc

2.附件2:××(单位)自管楼宇场所核实与物业服务情况表.doc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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