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近期对仓山校区原艺术地区部分楼群进行维修改造。现诚邀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设计内容:艺术地区4#楼、5#楼、6#楼、7#楼和26#楼(总建筑面积4710平米)土建项目(主要有外墙涂装,内墙粉刷,墙体、门、窗拆砌/装,下水管道铺装,屋面和厕所改造等)及相关电路、网路、给排水线路布局图纸设计,并提供工程预算一份(总预算金额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者装饰装修设计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相关文件要求:
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费报价。上述文件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标准设计费收费标准的80%,否则按作废处理。(即按标准收费的百分之几计取)。结算时按预算审计报告的工程预算价作为设计收费的计算基数。
四、评选标准:
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作为入选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抽中的即为入选单位。
五、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确定设计单位后,10天内提供概算及初步方案,待甲方确认后15天提交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1份(含电子版),设计图纸一式8份,如在规定时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延误,甲方有权中止设计任务,另行发布询价公告。
六、现场勘查与文件递交:
1、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2、现场勘查:2016年12月7日下午3点在仓山校区邵逸夫楼一楼集中,届时派专人带领所有报名单位人员前往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谢老师,电话:13774500547。
3、文件递交:2016年12月8日上午9点将报价及资格等文件合并包封送达福建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附楼后勤保卫楼203规划建设督查科办公室,当场开启。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91-22867583。
后勤管理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