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后勤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1193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后勤先进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师大勤委﹝20172

  

  

  

各支部、各单位:

2017年是学校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高水平大学首期建设验收之年,又恰逢学校喜迎110周年校庆。为发挥模范典型的榜样作用,激发后勤全体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后勤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经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后勤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止20173月,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工作服务满1年以上的在岗在编与非在编职工;返聘职工若确实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重点推荐在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5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决定。

(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成效明显,在职工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四)严格遵守法纪和各项政策,近一年内工作中未发生违纪违法、安全责任事故。

四、评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党支部推选:各党支部在广泛宣传、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采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产生候选人,并由中心党政集体讨论,确定好推荐人选。

各党支部根据确定好的推荐人选,认真组织做好先进事迹收集、撰写工作,于412日之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及《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先进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后,报送后勤党群与人力资源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qrlzy@fjnu.edu.cn

(二)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由党政联席会议对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讨论审议,确定表彰对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时,将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表彰对象能够真正具有代表性。

(三)公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表彰对象名单,将在后勤网页及公示栏公示3天。如有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集中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表彰与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表彰对象, 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支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真正把工作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宁缺毋滥,杜绝将评选先进和选树典型异化为平均主义、轮流坐庄。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500-1000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经各党支部审核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要深入寻找、挖掘后勤人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表现后勤人敬业奉献、吃苦耐劳、尊师爱生、诚实助人等优良品质。各支部、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学习典型、争当优秀”的浓厚氛围,通过身边的典型示范,以先进工作者的事迹来激励广大职工,以更加积极的精神状态,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和保障。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后勤各单位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名额控制数

3.后勤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会议记录表

4.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先进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7331

师大勤委【2017】2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后勤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