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专项修缮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547

师大勤通〔202013

 


各单位:

为统筹规划学校专项修缮工程立项,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修缮工程管理规定(修订)》(师大学校办〔202037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学校专项修缮工程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校属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且单项修缮工程概算达5万元及以上的修缮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依据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本着“厉行节约、非危不修”的原则,科学论证,及时申报。

(二)填报《福建师范大学修缮工程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写清修缮项目现状、历年维修、保修情况、修缮项目必要性、修缮方案,以及项目概算、经费来源。必要时,可附现状照片,修缮详案或设计图表。

(三)项目情况复杂、投资经费较大、修缮方案或工程概算困难的,应事前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论证。

(四)各申报单位应于2020124日之前,将申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后勤管理处规划建设督查科(旗山校区行政楼二楼230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hqgh@fjnu.edu.cn。(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575

三、其他

后勤管理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项目论证、概算审核,并依据项目投资情况以及学校修缮经费额度,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编制2021年度学校专项修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往年已申报、未立项的项目须重新申报。

为方便各单位了解专项修缮工程工作流程,后勤网页提供《福建师范大学专项修缮工程基本流程》,可供查询。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修缮工程立项申报表》点击下载

 

 

                                       后勤管理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