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2252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离校退宿各项工作,根据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及协和学院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毕业生离校退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表详见附表1:《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表》。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

校本部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行分学院集中办理原则,协和学院实行分系集中办理原则。具体流程详见附表2:《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

三、个别毕业生推迟离校情况处理

1.旗山校区:

因今年暑假旗山校区将进行开闭所整改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届时将进行大面积停电施工,原则上今年暑假不安排毕业生推迟离校住宿。个别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推迟离校的(原则上推迟离校时间不超过两周),应在615日—621日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随带个人相关证件和住宿押金500元,到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临时集中住宿登记手续,地址:桂苑5号楼架空层。住宿期间每天收取住宿费含水电费15/天·床(6人间),从住宿押金中扣取。

2.仓山校区:

为保证新生住宿的顺利进行,仓山校区原则上不安排毕业生推迟离校住宿。

四、升学本校的毕业生申请暑期临时住宿的情况处理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本科生升学硕士生、硕士生升学博士生),暑期需提前入校住宿的,应在615日—621日到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临时住宿审批表(个人)》,经程序审批后安排临时短期住宿。

请各学院加强毕业生爱护公共财产教育和管理,共同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

附件2: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流程(点击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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