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仓山区委、区政府、仓山区工商局、消委会紧扣中消协“消费·和谐”的年度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出浓郁的人文氛围,树立起倡导健康消费、安全消费、人人携手维权、共创诚信和谐社会的局面。当天,仓山区委、区政府、省市工商局和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维权富有成效
为做好今年的“3·15”系列宣传活动,仓山区工商局年前就着手准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把各项工作安排具体落实到人。区局领导提出该项工作要同推进12315进校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结合起来。二月份,仓山区工商局练怡局长就在专题会上要求各单位以及相关行业企业要认真抓好筹备落实。3月初,练怡局长还就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的具体设想向省、市工商局和仓山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认真吸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活动的方案。3月13日,省工商局消保处陈晓南副处长、省消委会刘友榕秘书长、市工商局陈建荣纪检组长和仓山区宋仟根副区长,以及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了系列宣传活动。当天,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9件,其中消费申诉13件,办结反馈了9件;举报6件,正在办理中6件,涉及金额5346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7元,发放宣传材料3300多份,解答消费者咨询3500多人次。据统计,今年3·15期间(2月25日-3月13日)全区共受理消费者申诉75件,现已办结66件,受理举报32件,已办结17件,涉及金额12385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98.5元。
二、形式新颖多样,主题鲜明突出
围绕“消费·和谐”这一年主题,仓山区消委会和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主题宣传活动。
早上9:00-11:00,我局和仓山区消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永辉汇达广场前,通过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受理投诉、商品识真辨假介绍等形式开展主题咨询活动。一是关注三农问题,服务农民兄弟。结合推进社会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延伸“红盾护农”活动,突出农资消费为主的咨询,把农民兄弟关心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商品作为咨询申诉的重点。二是突出社会热点,贴近群众民生。房地产投诉、合同霸王条款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我局邀请了房地产企业一起为群众解答在房产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并以真实的合同案例,为消费者解读合同陷阱,引导消费者在房产买卖过程中进行理性的思考,提高对合同霸王条款的甄别能力。三是重视日常消费,普及维权常识。通过日常生活消费品的真假比对,商标真伪的辨别等,教会群众维权小窍门,穿插讲解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健康、安全和谐消费的意识,自觉从身边琐碎小事做好维权。区卫生、环保、农林、物价等单位也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相应开展有关咨询服务活动。
下午3:00-5:00,针对群众在咨询活动中所反映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校园周边市场经济秩序等热点问题,主动拓展维权的广度。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及时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各大超市商场、校园周边食杂小店、各类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焦点商品的质量问题,规范经营者的索票索证行为,树立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二是注意契合时机,提高宣传实效。在执法检查中,组织“青年志愿者维权服务队”的学生共同参与、观摩工商干部的执法行动,为其讲解相关的法律常识和真假商品的识别方法,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将亲身体验和感受转化成自身维权的知识和经验,提高学生的自我维权能力。当天,共抽检13个品种30多个食品样品,查扣黑心棉17床,黑心枕头28个,假冒“adidas”品牌旅行包41个,以及其他食品150公斤。
晚上8:00-9:15,仓山区工商局、消委会协同区委、区政府与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商贸中心共同举办了以“消费·和谐”为主题大型宣传文艺晚会。一是寓教于乐,推动12315进校园。晚会《奇想广告》、《打假擒王》等节目通过艺术加工升华的表现手法把群众在日常消费维权中发生的点滴事例再现于广大师生眼前,有如身临其境,让大家在欢歌笑语中增长见识,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二是互动参与,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晚会中穿插解读主题、知识竞答等丰富活动,把枯燥的法律、法规宣传变得生动活泼、易于接受,让师生们在娱乐中提高消费维权的意识。三是关注校园,贴近学生生活。针对校园消费群体的特点,在晚会会场一旁增设了一个消费维权咨询申诉举报台。师生们可以带着日常生活中消费维权的小疑问向工商干部寻求答案,也可以把近期在消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12315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足不出校地进行自我维权。
三、宣传深入及时,影响广泛深远
在上级领导、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使得此次“3·15”系列宣传活动得以完满成功。一是短信群发,邀请消费者参与活动。在活动开展之前,群发30万条短信息,告之消费者“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邀请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共同倡导消费和谐理念。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气氛。从3月初开始,仓山区消委会和工商局就陆续在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福建省人民广播电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上有计划、有安排地播报新闻、发布消费警示等,使“消费·和谐”年主题的含义更加深入人心,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打好基础。三是科技宣传,突出活动宣传的时效性。在3月13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日里,集中精力,聘请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围绕主题活动展开宣传攻势,特别是与福州电视台合作,使用卫星直播车等科技设备,把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新闻110》和《直播福州》两档节目传递给广大市民。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声像、广播有声音。据不完全统计,在“3·15”前后,共在各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30余篇,展现了仓山区“3·15”系列宣传活动丰富新颖、有声有色,成效显著、深入人心的特点。
(仓山区工商局1231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