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花香园、桃李园美食餐厅经营商:福建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美美餐厅、桃苑美食餐厅经营商:福建省豫尚餐饮有限公司;桂苑餐厅二、三层小炒部经营商:福州永德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千叶园休闲餐厅经营商:福州聚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餐饮公司与我校签订的《福建师范大学美食餐厅场地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若无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及无未了事宜,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30天内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请与上述餐饮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经营商、合作的风味档口负责人、聘任的员工等注意及时理清相关款项、工资等,避免相关经济纠纷。上述商务往来属于公司行为,我校退还餐饮公司履约保证金后,概不负责调解相关经济纠纷事件。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