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要求,现收集我校教师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符合参加2017年6月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条件的教师,对申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不符合参加2017年6月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条件的教师对申购工作的看法。
3、相关高校教师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及供应对象的意见。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5日下班前发至邮箱hqfc@fjnu.edu.cn
后勤管理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