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SXYZB[GK]2025006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仓旗两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北路133号三楼3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元电动自行车可充电时长为6小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师范大学仓旗两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 福建师范大学仓旗两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在仓、旗两校区指定位置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负责运营维护。 | 采购人仅提供场地及电源接口,中标人负责提供智能充电桩、运营平台及相关设施设备、电表、建设材料、充电桩安装前后的工程施工及充电桩的安装、调试与管理运营、升级维护等,相应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电线、电路、破损道路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三年,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9年2月28日。 | 所提供的充电装置、设施的质量及安装需符合GB/T 42236.1-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第1部分:技术规范》、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的通知等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海榕、刘羊城、傅敏光、林松熙、谢志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6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5919076817101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1)福建沃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F2.1、技术响应:标★号条款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条款(共8项),有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和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2.2、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过流保护、短路保护、充满自停或充电8小时断电、充电功率监测、故障告警、电击保护、防雷保护、剩余电流保护等智能安全功能。(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其余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9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284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
联系方式:陈晓宏、叶俊捷、陈佳怡、林文哲,0591-87529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宏、叶俊捷、陈佳怡、林文哲
电话:0591-87529626
福建师范大学仓旗两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docx
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