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校内各类大、中型会议、比赛与培训等活动的供餐工作,确保供餐的安全、有序和结算便捷,请有特殊供餐需求的单位按照饮食服务中心相关订餐流程配合做好订餐工作:
一、订餐单位需要向后勤服务集团或饮食服务中心递交订餐专函,并按要求填写《关于××××××就餐安排协调函》,加盖公章后报送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方可接受订餐。
二、饮食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就餐安排协调函》提前协调安排好相应供餐时间、供餐餐厅、菜单及供餐数量等,按订餐任务要求按时提供相应的供餐服务。
三、订餐单位应于订餐任务完成后的一周内协助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完成款项的结算和拨付工作。
四:后勤转账账号
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账号:140202410901441328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备注:A13×××转餐费
五、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地址:旗山校区桂苑翠竹园餐厅三楼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867676
附件:关于××××××就餐安排协调函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7日
关于××××××就餐安排协调函
(参考格式)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我单位因(活动)需要,在期间共有相关人员就餐,就餐方式:,结账方式为。现商请贵中心予以协助办理。具体就餐人数见附表:
日期 | 订餐标准及人数 | 备注 |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标准 | 人数 | 标准 | 人数 | 标准 | 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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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