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范大学百草园餐厅等三家餐厅合作经营商合同到期的公告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26-06-11浏览次数:10

福建师范大学百草美食餐厅经营商: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榕苑二楼食堂西南一侧场地(三味食屋)经营商: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旗山校区李苑二层小炒部(溢香美食餐厅)经营商: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餐饮公司与我签订的《福建师范大学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合同》2026630日到期,若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及无未了事宜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30天内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请与上述餐饮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经营商、合作的风味窗口负责人、聘任的员工等注意及时理清相关款项、工资等,避免相关经济纠纷。上述商务往来属于公司行为,我退还餐饮公司履约保证金后,概不负责调解相关经济纠纷事件。

特此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 

20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