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旗两校区学生宿舍共享洗衣机服务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发布时间:2026-08-17浏览次数:1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仓、旗两校区学生宿舍共享洗衣机服务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下的“1.8洗涤容量(KG)”的内容要求由“≤5.5(依据拟投入使用产品的中国能效标识体现)”修改为“≥5.5(依据拟投入使用产品的中国能效标识体现)”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延期至:20260904930分。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