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对申请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截止2024年10月23日,全校共有22位申请对象符合学校公有住房保障条件,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后勤管理处或校纪委办公室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后勤管理处公有住房管理科22867588;校纪委办公室22867115。
特此公示。
附:福建师范大学符合申请公有住房教职员工配租名单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